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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304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7-11-15 15:06

 

湘卫提〔201745 B

妇联界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你们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上提交了《全面推行二孩政策所面临的问题与政策建议》提案(第0304号)。根据提案内容,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将该提案交由我委主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办。办理过程中,我委就具体事项与会办单位进行了积极地协调商议,并与省政协社法委进行了沟通汇报,现就有关工作进展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全面两孩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全面两孩社会氛围的建议

为确保各级党政领导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政策导向,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市县两级将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形势和应对措施,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党校主体班学习内容。为促使各地高度重视,我们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把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作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的重点内容。各市州均组织了对卫生计生系统干部的系统培训,解读政策,统一口径,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省市县各类媒体在政策启动前和实施过程中,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始终做好宣传解读。各地还以计划怀孕夫妇、孕产妇和哺乳期妇女为重点人群,以科学备孕、孕前优生、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诊断、安全分娩、儿童保健、计划生育为重点内容,普及优生优育知识。“5·29”活动期间,全省各级计生协会组织开展各类文艺表演、政策咨询、知识抢答、免费疾病普查和义诊等活动3千多场次,共投入资金2千万元,发放宣传资料70万多份,制作展板3000多块,悬挂横幅标语1万余条,发放避孕药具24万多盒,义诊2万多人次,为12万余人答疑解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进行宣传教育,强化引导服务。一是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医疗保健机构将充分履行健康教育职能,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以计划怀孕夫妻、孕产妇和哺乳期妇女为重点人群,制定区域宣传计划,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微视频等媒介传播妇幼健康知识。二是依托基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队伍,深入开展全面两孩妇幼健康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和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活动,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做好政策宣传、健康知识普及工作。三是广泛宣传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增强城乡群众优生优育意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将宣传普及最佳生育年龄知识、科学引导二胎生育列入宣传教育工作重要内容,利用新婚学校、孕妇学校、人口学校等平台,开展多形式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二、关于做好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建议

2016年,我们对原《湖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出台《湖南省生育服务登记和生育证管理办法》。取消一孩二孩审批制度,实施生育登记制度,并把登记制度的实施主体下放村、社区,拟生育的夫妻可以自主选择到任意一方的户籍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地进行生育登记或办证。强调限时办结,缩短了办结时限,再生育服务证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需跨省核实婚育信息的,办理时限不能超过20个工作日。增加了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承诺办证、委托代办、网上办理、特事特办、免费服务等便民内容,优化了办理流程,减少环节,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能够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获取或通过基层工作网络核实的真实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目前,《湖南省生育服务登记和生育证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良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生育服务登记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把方便群众进行生育服务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并在此基础上,为拟生育的育龄妇女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生育指导等技术服务。

三、关于加大对妇幼专科医院投入的建议

(一)加强妇幼服务体系建设。我省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作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执行进度。在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中,我省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作为重点支持内容,切实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确保尽快在省、市、县三级均建成一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2016年,中央补助1.63亿元支持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1.76亿元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下一步,我委将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措施,积极与省财政厅协调,更进一步加大省财政对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投入,并大力加强综合医院妇产、儿科建设,加强妇产、儿童专科医院建设,推动区域妇产、儿童医疗中心建设。

(二)加强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项目。2016年我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共8.5亿元,用于支持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项目开展,其中,省级财政安排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补助资金8200万元,贫困县婚前免费检查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

(三)加强分级诊疗机制建设。加强产科能力建设,减少产科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周转率和工作效率,盘活存量资源。构建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孕产妇安全管理新机制。积极宣传引导孕产妇合理分流,实施孕产妇分级管理和区域管理。鼓励在官方网站、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等媒介上动态公布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门诊挂号、住院床位使用等资源现状和工作负荷状况,全面开展孕产妇、儿童预约诊疗服务、便民门诊,远程会诊等服务,实现有序、便捷就诊。

四、关于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社保、计生政策的建议

(一)关于延长产假、护理假和发放生育津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产假的有关规定作了修改:取消了晚育女方30天产假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30天产假,对所有依法生育的女职工都增加60天产假、男方护理假20天。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生育保险基金的平稳运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74号),规定: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生育津贴,支付生育津贴天数及标准仍按《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新增加的60天产假暂不纳入发放范围,女职工在此期间视同出勤,其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目前,国家层面正在修订《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以及推行医疗、生育保险合并实施试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方面将积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反映和汇报执行生育保险政策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努力争取国家层面的理解和支持,在《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修订中妥善解决生育津贴发放问题;另一方面,将总结分析我省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在确保生育保险待遇得到保障和基金平稳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努力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

(二)关于完善母婴服务政策。201512月,我省出台政府规章《湖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办法》,省卫生计生委将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纳入计生目标管理考核,积极推进免费婚前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扎实做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和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推进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由去年的1个扩大到5个),逐步拓展项目覆盖面。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改委第10个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部门通过下发文件等方式,推动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配置母婴设施,用人单位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要求2018年底,配置率达到80%以上。

(三)关于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近年来,我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对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力度。一是提高经济扶助标准。2015年,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同年,我省将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与城镇统一,2016年每人每月再次提标50元。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规定,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支持其按照最高标准领取低保金。二是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我省2016年设立的人口健康福利基金会将扶助计生特殊家庭作为主要业务范围,省卫生计生委正在筹备成立湖南省出生缺陷干预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基金会,将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缓解灾难性医疗支出压力,提高救助对象生活质量作为重要任务。全省积极推动开通邵阳模式的计生特殊家庭看病就诊绿色通道实行看病、服务优先,报销优惠。长沙等地正在积极探索,对计生特困家庭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三是建立养老保障体系。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明确对计生特殊家庭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优先安排到城市社会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或发放分散供养经费。自2015年起, 省计生协会统一为女方年满49周岁的计生特困家庭夫妻,每年购买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住院补充医疗等险种),两年共购买101934份。

五、关于增加教育体系投入的建议

(一)抓好城镇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督促各地切实履行政府职责,积极贯彻落实《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规划条例》,科学预测本地人口出生率,做好学校布局规划,改善用地供给和建设投入,有计划地抓好城镇配套学校、幼儿园建设,逐步化解城镇学校大班额,保证学位的有效供给,逐步解决我省城镇适龄人口受教育的问题。

(二)积极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在全面完成完全小学以上合格学校建设的基础上,将非完全小学和教学点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以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提升办学条件,满足农村地区学生就近入学需求。

(三)不断扩大学前教育普惠资源覆盖面。目前,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我省也未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因此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还存在不足现象。为此,我省采取措施,不断扩大学前教育普惠资源。一是加大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省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每年支持200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推动各地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以新建、改建、扩建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二是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根据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入园需求,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三是积极发展办园新模式,鼓励品牌幼儿园以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等形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多层次、全方面满足人民群众入园需求。

六、关于培训妇幼专业人才,规范月嫂、育婴师市场的建议

2016年以来,省卫生计生委优化助产机构妇产科、助产、儿科、妇幼保健等紧缺人员岗位配置,增加高等医学院校产、儿科专业的招生数量,扩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产、儿科专业的规模,积极开展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今年还举办了全省孕产妇死亡评审暨孕产妇危重症评审、4期产科骨干和产科质量控制培训班。我省很多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均开设了产后康复科,同时也经常组织医护人员走进社区、深入家庭做好产后保健指导服务。下一步省卫生计生委将进一步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普及孕产期保健知识率。一是加强人力资源配置。积极协调教育部门采取支持高等医学院校申报儿科学及相关专业、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儿科专业招收规模、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措施,扩大儿科医师供给。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切实改善人员待遇。二是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加强各级产儿科急救专家和骨干培养,特别是加大对县级产儿科综合急救骨干的引进与培养力度。通过参加市级以上产儿科急救培训以及选派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等方式,尽快提高实战急救能力。加强从业人员的基础知识和临床技能的培训,大力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筛查、识别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能力,做好向上转诊、健康管理等服务。聚焦扶贫攻坚重点难点,继续开展专家蹲点、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妇幼保健工作,全力提高贫困地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三是规范月嫂、育婴师市场。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下,月子会所呼应了群众产后保健的需求。将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对这个新兴的行业予以规范和管理,并将结合卫生计生职能予以积极配合。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关心支持全省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联系单位: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

联系电话:0731-84828626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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