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116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7-11-15 15:29
湘卫提〔2017〕42号B类
王云华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交《加快我省全科医生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第0116号)收悉。该提案由我委主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会办。结合我委职能和相关部门会办意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现状
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保障和改善城乡居民健康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的重要举措。2013年,我省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3〕20号),提出到2020年,在全省初步建立起充满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培训培养1.8万全科医生,基本实现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我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省每万名城乡居民拥有全科医生2.2名。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全科医生培养工作,2010年以来,省发改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先后出台《关于我省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本科生的通知》(湘发改社会〔2011〕35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湘发改社会〔2011〕354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科教发〔2010〕15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卫科教发〔2016〕13号)等政策性文件,对全科医生培养做了系统的、程序性、制度性的规定。
目前,我省共有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35家(含中医10家)、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15家、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基地67家(含中医37家),地域分布上实现了14个市州全覆盖。我省在2010年以前采取的是骨干医师培训和岗位培训等方式培养全科医生。2010年以后,国家加大了全科医生培养力度,相继启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等培养项目。截止2016年底,全省有11930人取得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其中西医10795名,中医1135名),每万名城乡居民拥有全科医生1.63名。截至2017年5月底,我省在培全科医生共3106名,其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500名,全科转岗医生400名,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803名,助理全科医生353名,中医全科50名。全科医生执业注册数为3253名(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全科医生)。
二、我省全科医生培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尽管我省在培养全科医生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诚如您在提案中反映的实情,要实现全科医生培养目标,还有很大的难度。究其原因,既有提案中提出的全科医生收入低、教学体系不完善等因素,也有全科医生职业环境差、社会地位低、职业发展前景不佳等因素。尽管我省已经培训1万多名全科医生,也出台了政策鼓励支持有资质的医生及时办理全科医生执业注册,但是截至2017年5月,全省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仅3253名。
在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中,仅靠卫生计生一个部门来推动很难奏效,需要编办、发改、教育、财政、人社等多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努力。除了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外,还需“筑巢引凤”,对全科医生的工作环境、用人机制、薪酬待遇、职业前景都要通盘考虑,统筹兼顾。这些政策的推进,特别需要各位委员们的关心和呼吁。
三、关于提案中几个问题的具体答复意见
(一)关于高校或医科院校开办全科医学专业或全科医学系的问题。根据教育厅会办意见,目前,为了加强全科医学知识与技能教育,教育部门在医学类专业开设全科医学概论的基础上,将把全科医学基本理论教育和医患沟通、团队合作、健康教育、社区预防保健能力融入教学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三十七条也规定: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我委将继续配合教育部门支持具备条件的有关高校根据办学实际,自主设置全科医学系。
(二)关于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的问题。目前我省有35个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30个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其中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基地绝大多数为二级综合医院,在基地布局上我们向贫困地区倾斜。委员们关注的基地建设也是我们关注的问题,我们多次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请求,加强基地建设投入,今后仍将积极争取。同时也请委员们多多呼吁和支持。我委已制定了全科医生师资培训规划,住院医师规范化师资(含全科专业)遴选标准,考官遴选管理办法等。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是否设立全科医学科作为住培基地和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基地评估的重要指标,对检查中未设立全科医学科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设立,对全科专业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取消申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格。
(三)关于切实加强全科医生的地位、提高薪金和待遇、提高职业认同感的问题。委员们加强全科医生地位、提高职业认同的建议直击当前全科医生制度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和省里一系列相关文件要求,在全科医生的招录入编、职称晋升、继续教育、全科医生团队服务等方面综合施策,切实提高全科医生的社会地位。另外,关于“仿效义务教育法所规定的每年由财政预算汇总划出一定比例支持全科医生培养”的建议,根据财政厅的会办意见,“划块”做法暂不符合当前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财税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
四、下阶段工作措施
一是抓好重点文件精神的落实。我委将积极协调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要求,抓好贯彻落实。重点督促县级有关部门按照“有编有岗”的要求,及时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岗位和编制。同时拟请省政协委员帮助我委呼吁和建议,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湘办发﹝2015﹞38号文件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二是继续加大基层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支持高等医学院校开设全科医学课程,设立全科医学系;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教育和培养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人高等医学院校进行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重点建设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6151”工程。吸引和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到2020年,培养1000名以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为基层培养5500名以上本土化乡村医生,为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医疗机构培训1万名全科医生。
三是建立健全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体系。认真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75号),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为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供人才支持,组织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县级医院、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参加省卫高或基卫高职称评审(允许两项同选择)。
四是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根据省人社厅的会办意见,将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结合卫生行业实际,逐步推行编制备案制,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新机制,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
五是加大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制度的落实。支持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增强签约服务吸引力,在收入分配、职称晋升、进修培训对全科医生给予政策性倾斜。
六是加大全科医生能力培训和适宜卫生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各地举办全科医生能力提高班。每年遴选并推广10项以上适宜技术到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全面提高全科医生能力水平。
七是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挖掘我省全科医生典型,宣传全科医生政策,引导全科医生扎根基层。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联系电 话:0731-84822015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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