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359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7-11-15 16:09

湘卫提〔201736B

申良方委员: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我省实施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建议》提案(0359)收悉。该提案由我委主办,省民政厅会办。我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和专家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特点及服务需求,实施医养结合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选择,也是促进健康老龄化必然选择。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加快构建医养结合体系,满足老年人护理需求、医疗服务需求的建议,也正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们将充分采纳您的有关建议,现结合民政部门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顶层设计、建立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建议事项

作为人口老龄化形势下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型模式,医养结合是通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的有机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医养结合的发展,需要从顶层设计上入手,多方面措施予以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将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快医养融合纳入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作为推进健康湖南建设的重大民生工程和10项重点服务产业之一,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纳入全面小康社会市县检测范围。医养结合工作现已纳入《湖南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湖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湖南省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等中长期规划。从省级层面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先后出台了20多个政策法规和制度文件,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引导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信贷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等方面提供政策依据。

各地也积极探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逐步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通过实践,目前摸索出了三种医养结合模式:一是机构融合型的医养结合模式,在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二是社区嵌入型的医养结合模式,具有医疗康复功能的社区小型养老机构,或社区小型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合作,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保障社区养老服务对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三是居家服务型的医养结合模式,引导扶持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医疗康复卫生机构合作,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

二、关于构建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事项

根据现行的医保政策,由于医养结合机构中医和养职能职责很难界定,医保部门对老人接受的服务内容不能有效区分,造成医疗费用的监管很难到位。加之医保费用总体规模与实际需求相差较大,故养老机构中设立的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医养机构未被纳入医疗机构报销范畴。老人在医院住院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而在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接受的护理、康复、医疗等服务在现行政策框架下都不能享受医保报销政策。部分老人考虑到经济负担问题,还是选择长期在医院压床。针对这些问题,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15个城市以及吉林、山东两省启动试点,并要求各省市自行选择城市开展试点工作,计划用12年的时间,探索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建立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政策框架:保障范围,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参保范围,试点阶段主要覆盖职工医保参保人群,随制度探索完善逐步扩大参保范围;资金筹集,可通过优化职工医保统账结构、划转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调剂职工医保费率等途径筹集资金,并逐步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长期护理保险多渠道筹资机制;待遇支付,对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

我省初步考虑选择长沙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围绕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政策体系,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等内容,组织到外省开展学习考察,制订试点方案,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2018年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稳步建立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三、关于加强政策法规、人才培养、健康信息化等保障措施建设的建议事项

近年来,国家和省级层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民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5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48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8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35号)等多个政策性文件,从完善融资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税费优惠、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信息支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康复医院等多个方面为医养结合工作发展创造条件。

各地在贯彻落实中,积极破解发展难题,细化具体操作办法,长沙、湘潭、湘西自治州等地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岳阳、怀化等地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株洲、张家界等地优先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用地,常德、郴州等地实施养老机构水电气等基本费用减免政策,系列扶持优惠政策落实落地,为全面推进医养结合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各部门主动作为,助推医养老结合工作。省卫生计生委出台了《湖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文件,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医生多点执业、实施双向转诊、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举办康复医院、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等进行制度规范;省民政厅开展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改革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立养老机构补贴制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政策省发改委加强项目指导,促成湘潭莲城医疗养老等16个项目入选2016年度湖南省政府PPP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在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努力,进一步明确医养模式,实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避免过度建设;同时,在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大对医养结合投融资、财政税收、土地使用、人才培养等方面政策支持上下功夫,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加强规范管理,实现医养深度融合。

再次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理解和支持我省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

联系电话:0731-84822044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784

分享到微信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359号提案的答复

10776128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