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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704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7-11-15 16:40

 

湘卫提〔201726A

黄东红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医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给予政策资金扶持的建议》提案(第0704号)收悉,该提案由我委主办,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会办。我委就具体事项积极与会办单位协调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财政对公立医院改革的补助政策

根据中央和省里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方案要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后,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加强医院管理、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途径予以弥补,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其中,在财政投入方面,国家和省里的政策如下:

1.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2015年,我省87个县市全面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按平均每个县市每年300万元的标准补助,省财政按平均每个县市每年150万元的标准补助。

2.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201610月,我省14个市州全面实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中央一次性补助每个市州2000万元、22个有改革任务的城市区每个补助100万元。

二、关于大通湖区公立医院改革的具体情况

正如您在提案中反映,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医院按照《益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要求,从201541日起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全面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但大通湖区作为非行政区,该区人民医院未获得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助,主要原因是中央只从行政区划层面认定我省87个县市和22个有区级公立医院的城市区,并对上述改革地区给予资金补助。针对大通湖区人民医院的具体情况,我们商省财政厅研究,一方面向国家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另一方面,我们拟将大通湖区人民医院等纳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范畴,并从省财政县级公立医院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感谢您对卫生计生事业和深化医改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体改处(省医改办)

联系电话:0731-84828627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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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70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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